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筹制定复试工作方案。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复试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明确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二)严格规范组织复试工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用学院领导和学院纪检监察员共同监督方式,对复试录取全过程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模拟演练。
(四)积极优化考生服务。学院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时、准确为考生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二、组织领导
旅游烹饪学院成立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小组、以及工作人员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我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网络安全等工作,决策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协调落实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应急预案、网络安全、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及经费保障。切实强化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快速妥善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复试形式
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面试形式:
1、2024年3月27日13:00——16:00,组织完成第一志愿考生进行复试,主会场在旅游烹饪学院三楼会议室。
2、复试专家:旅游烹饪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家小组成员,随机抽取。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1、一志愿考生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成绩要求执行。
2、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4年国家计划确定后,由考生向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备案。
(三)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专人在复试前确认参加复试考生身份、身体健康状况等事项,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1、考前要对考生“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比对身份证照片、准考证照片,留存考生近期照片截图。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过程恪守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审查: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自考生须提交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内容如下: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为自考(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承诺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具体材料要求请查看《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须知》。
3、考生须提供以上材料电子版(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将所有材料压缩发送至邮箱85103744@qq.com进行审核,命名方式为“专业+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并在参加复试时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版。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试题外泄。
1、专业能力考核内容
(1)专业知识考核。考生现场抽取三道题签并口述回答问题,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等。(60分)
(2)专业能力考核。结合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0分)。
2、外语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同时结合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成绩。(1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对于旅游管理(学术学位)和烹饪科学专业的考生,主要考察考生的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10分)
(2)对于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包括两个方面的考核:①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考核。考生现场抽取两道题签并口述回答问题,主要考察考生对时事政治理论的掌握程度。(5分);②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5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两科专业知识考核,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复试考生名单上报与公示
复试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人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六)复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
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保存至少三年时间。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4)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
(5)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1.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三)体检要求
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五、其他
1、动态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为保障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各专业的实际录取情况,动态调整学院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2、信息公开。研究生学院在复试、录取期间开辟网站专栏,公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对进入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学院在复试前将《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公布。
3、工作纪律。严肃工作纪律,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咨询与申诉。复试期间学院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咨询电话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学院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上报接受调剂咨询的专门电话和具体责任人,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对外公布。
5、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学院设立复试录取专门咨询及申诉电话,具体如下:
学院咨询电话:汤老师15804627871
学院咨询邮箱:85103744@qq.com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451-84600136
六、本办法由旅游烹饪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哈尔滨商业大学
旅游烹饪学院
2024年3月22日